解释 : 有扈氏不服,启伐之,大 战於甘。将战,作甘誓 ,乃召六卿申之。启曰: “嗟!六事之人,予誓告女:有扈氏威侮五 行,怠弃三正,天用剿绝其命。今予维共行天之罚。左不攻于左, 右不攻于右,女不共 命。御非其马之政 ,女不共命。用命,赏于祖;不用命,僇于社,予则 帑僇女。”遂灭有扈氏。天 下咸朝。... 更多 >>